尊敬的国付宝用户:
根据央行发布的《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,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互联网支付业务的发展,国付宝公司从2012年3月17日零点起禁止任何个人利用信用卡从事以下套现行为:
1. 用信用卡向国付宝账户充值,然后提现到借记卡。
2. 用信用卡向国付宝账户充值,然后付款到其他个人国付宝账户。
国付宝会对利用信用卡套现的信用卡持卡人进行重点监控;对于多次恶意套现者,国付宝将通报信用卡发卡行和监管部门。
由此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。
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国付宝的厚爱与支持!
国付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
2012年03月0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