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付宝用户转账、提现收费协议

甲方:国付宝注册用户 乙方:国付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


一、鉴于

1、乙方是专业提供电子收付款平台的第三方服务企业, 推出以“国付宝”为品牌的产品和服务,旨在为各类企业、个人提供安全、 便捷和保密的各种电子支付等服务。

2、甲乙双方相互有意达成合作,由乙方利用其电子支付平台(以下简称“支付平台”)为甲方(包括个人用户、企业用户、商城用户)提供电子支付服务,并向甲方收取转账、提现收取服务费用,以下费用将实时收取,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。

 

用户类别

业务类型

固定费率

单笔最低

单笔最高

说 明

个人(商城)国付宝账户

转 账

1%

不封顶

收发起方

企业(商城)国付宝账户 转 账 每笔 5 元 收发起方
个人(商城)国付宝账户 提 现 每笔 5 元 收发起方

企业(商城)国付宝账户

提 现

每笔1万(含)元以下,收10元

10

200

收发起方

每笔1万-10万(含),收15元
每笔10-50万(含),收20元
每笔50-100万(含),收25元
每笔100万以上,收200元

线上退款

线上退款

每笔2元

收发起方

 

二、其他事项

1) 本协议与《国付宝用户注册协议》、《国付宝用户注册隐私协议》、《国付宝用户交易服务协议》、《国付宝商城用户支付平台接入协议》、《国付宝用户服务费协议(商城模式)》、《国付宝用户服务费协议(商户模式)》、构成国付宝网站整体使用服务协议,其他协议的正文内容,同样构成对本协议的约束;

2) 乙方有权调整费率,但调整前,将提前7天通过电子邮件和网站公告方式通知乙方。

3) 双方合作期限自甲方注册成为乙方的注册用户起一年内有效。 合作期限满后,如果任何一方无意继续合作,应于 合作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; 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,本协议自动续签一年 ,依此类推 。

4) 若双方终止合作,则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在乙方规定时间内共同完成以下事项:所有在协议终止日前发生的交易仍然有效 , 交易有效期内双方仍然要继续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所有义务 , 直到交易结束为止。

5) 本协议是电子协议,甲方注册为乙方后生效 ; 如果需要签署纸质协议,则一式贰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6) 本协议未尽事宜,由双方协商解决。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、补充、完善,均需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
(此行以下无正文)